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12-10-24 10:04:00
歷史學在職研究生頻道訊:今年是抗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75周年,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開庭66周年。
二戰(zhàn)后,自1946年5月3日始,由中、蘇、美、英、法等11國提名的11名法官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開庭對日本首要戰(zhàn)犯進行了國際審判(俗稱東京審判),至1948年11月宣判終結。其間共開庭818次,庭審記錄長達約5萬頁,文字達1000萬,出庭作證的證人達419人,出示法庭證據(jù)4336件,判決書長達1213頁;審判吸引了20萬旁聽者,其規(guī)模超過了紐倫堡審判,堪稱有史以來規(guī)模最大、時間最長的一次國際審判。
研究東京審判,對發(fā)展國際關系和維護世界和平都有深遠的意義。因此,東京審判一直受到學術界的關注。
今年3月,國家圖書館和上海交通大學共建“東京審判研究中心”。10月24日,國圖和上海交大聯(lián)合啟動《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編纂出版工作。
為配合編纂出版啟動儀式,國圖舉辦了“歷史的審判——館藏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歷史文獻展”,展出了館藏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原件縮微品、民國時期記錄日本侵華罪行的珍貴期刊報紙原件、世界各國對二戰(zhàn)日本戰(zhàn)爭罪行和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研究文獻等400余件,曾參加東京審判的國際大法官倪征的后人送展所藏部分庭審記錄及判決書原件。這些文獻展示了日本軍國主義意圖奴役中國人民,掠奪中國資源的昭然野心和滔天罪行,直接駁斥了現(xiàn)今日本右翼勢力歪曲和否認侵華史實言論的囂張惡行。
面對歷史 維護和平
周和平
民國時期是古今中外交匯、新舊思想碰撞的時期,形成了社會轉(zhuǎn)型時期特殊的文化景觀;同時,這一時期也是中華民族遭受外侮、充滿災難的時期。民國時期文獻正是記錄和反映當時政治、經(jīng)濟、軍事、文化等社會諸多方面的主要載體,對它的研究極具歷史意義。2011年,在文化部、財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國家圖書館和業(yè)內(nèi)相關單位正式啟動了“民國時期文獻保護計劃”,全面開展民國時期文獻的搶救與保護工作,編纂、影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是民國時期文獻保護項目實施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nèi)容。
二戰(zhàn)結束以后,為懲處戰(zhàn)爭罪犯、重建戰(zhàn)后世界秩序、伸張正義與維護世界和平,同盟各國依據(jù)《波茨坦公告》,在日本東京設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本甲級戰(zhàn)犯進行審判。
東京審判詳細闡述了日本帝國主義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的經(jīng)過,確認了日本侵略戰(zhàn)爭的犯罪性質(zhì),裁定了日本的戰(zhàn)爭責任。這一結果的取得離不開中國法官和檢察官們的不懈努力。他們克服了種種困難,艱難取證、據(jù)理力爭,為歷史留下了不容辯駁的寶貴證據(jù)史料。
東京審判作為二戰(zhàn)后重大的歷史事件,決定了日本戰(zhàn)后的政治格局,影響了整個東亞的歷史進程,是戰(zhàn)后日本和遠東國際關系新格局的起點,某種程度上說,東亞國際關系中的一些重大戰(zhàn)爭遺留問題都可以追溯至東京審判。
我國對東京審判的研究早在東京審判尚未結束之時就已開始,但因戰(zhàn)亂與政治等因素,相關研究并不深入。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東京審判逐漸受到國內(nèi)學者的關注,至上世紀90年代,相繼出版了介紹與研究東京審判的專著、譯著、資料匯編與論文。中國學者既肯定了東京審判在伸張正義、鞭撻戰(zhàn)爭犯罪、呼吁世界和平、戰(zhàn)后懲罰戰(zhàn)犯、確立中國的大國形象等方面所發(fā)揮的重要作用,又抱著對歷史負責、對未來負責的態(tài)度,檢討了東京審判對日本戰(zhàn)犯罪行清算不徹底的問題,譴責了戰(zhàn)后日本右翼在戰(zhàn)爭賠償問題、慰安婦問題、承擔戰(zhàn)爭責任等方面無視歷史的錯誤行徑。
中國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受害最大、對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有重要貢獻的國家,同時也是參與東京審判的主要國家之一,理應在東京審判的評價問題上有主要的發(fā)言權,特別是應系統(tǒng)地回擊日本右翼勢力否定東京審判正義性的言論。然而,長期以來,由于各種歷史原因,在東京審判第一手資料的積累、研究的深入以及與國際學術交流等方面,都還有大量的工作亟待開展。在此背景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的編纂出版工作,正是符合并滿足國內(nèi)學界對東京審判第一手文獻資料迫切的需要,具有重要的現(xiàn)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2011年,國家圖書館與上海交大合作建立東京審判研究中心,研究人員逐頁檢查了近五萬頁館藏庭審記錄,今年4月,國家圖書館又派員專赴美國深入挖掘史料,搜尋補得7000余頁,基本補齊庭審記錄原始文獻,為《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的編纂出版奠定了基礎。《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將展現(xiàn)東京審判的全過程,這是通向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消除歧見與爭論的有效途徑,也是駁斥“東京審判史觀”、“遠東國際軍事法庭非法論”等日本右翼保守勢力歪曲和否認侵華史實言論的強有力的武器與佐證,將有助于在整理、保護珍貴的歷史文獻、推動對東京審判的關注與研究的基礎上,為解決現(xiàn)實爭端提供歷史依據(jù)與法理依據(jù)。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是遠東國際軍事法庭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的庭審全記錄,內(nèi)容包括法庭成立、立證準備、檢方立證、辯方立證、檢方反駁立證、辯方再反駁立證、檢方最終論告、辯方最終辯論、檢方回答、法庭判決的全過程。該書將成為民國時期文獻保護項目的重要成果之一。
“前事不忘,后事之師”。中日兩國既有源遠流長的交流歷史,也有侵華戰(zhàn)爭的痛苦記憶,更有邦交正?;蠛献髋c分歧的經(jīng)歷。在漫長的歷史交往過程中,中華傳統(tǒng)文化得以播續(xù),日本的文化得以迅速發(fā)展,兩國人民曾在和平交流中得以共享人類文明與東方文化的福祉。強調(diào)牢記歷史,不是為了延續(xù)仇恨,而是為了避免歷史悲劇重演,是建立健全中日關系的基礎。整理出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就是要面對歷史、維護來之不易的和平。
為子孫后代留下關于本民族興衰榮辱的完整歷史記憶,是我們這代人、尤其是國家文獻資源建設者應當負起的歷史責任。編纂出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將成為我們保護珍貴歷史文獻的重要成果,也將是一項宏大出版計劃的開端。隨著文獻征集和研究工作的不斷深入,國家圖書館將繼續(xù)出版民國時期珍貴的歷史文獻,提供社會、同胞和學者同仁使用,務使這些成果化身千百,為更好地保存中華民族歷史記憶,為國家的文化建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
(作者:國家圖書館館長)
掌握東京審判的發(fā)言權
步 平
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時,對日本的軍國主義、德國的納粹和意大利的法西斯進行嚴厲的制裁是世界反法西斯陣營的正義的主張,所以作為戰(zhàn)后處理的重要一環(huán),在日本的東京建立了國際軍事法庭,根據(jù)國際法對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的日本的戰(zhàn)爭指導者進行審判。
在東京審判過程中,控辯雙方都提出了2萬多頁的龐大的證據(jù)資料,經(jīng)過庭審,提出了厚達1218頁共10章的判決書(英文本),在認定了戰(zhàn)犯的一系列罪行后,對28名戰(zhàn)犯予以判決。日本通過舊金山講和條約承諾作為國家接受東京審判的判決,從而被接納為聯(lián)合國成員。
東京審判通過公開戰(zhàn)爭期間大量的秘密資料和重要的證人的證詞,把日本軍國主義指導者的罪惡行徑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也為歷史研究者提供了充分的資料。對于世界及東亞戰(zhàn)后的歷史和中日關系史來說,東京審判都是相當重要的歷史過程。
但是,在戰(zhàn)后,東京審判所提出的理念并沒有被貫徹到底,特別是隨著戰(zhàn)后冷戰(zhàn)局面的開始和日本右翼保守勢力的抬頭,對東京審判持否定意見的主張也開始抬頭,掩蓋日本戰(zhàn)爭責任的風潮開始增強,原來的戰(zhàn)犯有的搖身變成了政治家,制造出了所謂“東京審判史觀”、“有條件投降論”等否定東京審判意義的主張。
另一方面,對事后立法在國際法上的合法性的認識上,在東京審判法律條文原則是否完備的法理問題上,在對日本天皇戰(zhàn)爭責任的追究是否認真的問題上,在日本對亞洲各國人民的戰(zhàn)爭犯罪的審理是否到位的問題上,東京審判也確實存在諸多問題,留下了一些遺患,成為否定東京審判的一些日本右翼的口實。
中國作為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中受害最大、對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有重要貢獻的國家,同時也是參與東京審判的主要國家之一,理所當然地應在東京審判的評價問題上有主要的發(fā)言權,特別是應系統(tǒng)地回擊日本右翼勢力否定東京審判正義性的言論。由于各種歷史原因的影響,戰(zhàn)后對這一問題的研究還是不夠充分的,無論是資料的積累、研究的深入、與國際學術界的交流等方面,都有大量的工作亟待開展。
作為研究工作的第一步,首先需要將東京審判的第一手資料整理出版。只有在認真閱讀當時的審判文件的基礎上,研究人員才能夠?qū)|京審判各個層面的復雜性有充分的認識,才能在面對攻擊東京審判的正義性質(zhì)和否認日本侵略戰(zhàn)爭責任的言論面前有充分的發(fā)言權。而只有真正掌握對東京審判這一對中國和中華民族有重要意義的審判的發(fā)言權,才能對日本的右翼及保守勢力的謬論做出有說服力的回應,同時也符合在國際社會崛起的中國的國際地位。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原所長、研究員)
從季南的建議談起
程兆奇
1950年4月21日遠東國際軍事審判國際檢察局(IPS)局長、首席檢察官約瑟夫·季南給聯(lián)合國軍最高司令官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寫了一封信,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因為經(jīng)濟的理由公開出版東京審判龐大的記錄不現(xiàn)實,所以我最近姑且只關心公開出版各法官的意見和開頭陳述(檢察方和辯護方)的決定。
我并不滿意于這個決定,但還是有若干理由。我提議對公開出版起訴書、開頭陳述、判決中各法官的意見及審判經(jīng)過的概要應予認真的考慮。多數(shù)意見判決對詳細的法庭證詞只作了有限的引用,與之相比,帕爾法官的反對意見則作了豐富的征引,有鑒于此,特別提出這一提議。在這一狀況下,帕爾法官的反對意見被不當?shù)膹娬{(diào),極易遭致誤解,對批評審判者而言,作為不認可多數(shù)意見判決而導致誤認訴訟全體的結論。然而,如果附上充分引用檢察方極為慎重準備的詳細的審判資料和法庭證言的概要,我認為多數(shù)意見判決的主旨是適切的。我在此概略說明的計劃,衷心希望閣下能理解。
對我國讀者不太熟悉的信中的內(nèi)容,我想稍作解釋。
東京審判(遠東國際軍事審判的簡稱)作為蘇聯(lián)以外51個審判日本戰(zhàn)犯的法庭中唯一的甲級審判(從懲處發(fā)動戰(zhàn)爭罪的角度說,也可以說是唯一追究國家責任的審判),無論對反法西斯同盟國還是日本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因此推翻東京審判的企圖從開庭之日直至今天在日本從未間斷。在否定東京審判合法性的各種議論中,上信提到的“帕爾法官”的“反對意見”占有特殊的地位。帕爾是東京審判印度派出的法官,對東京審判多數(shù)派持異議的法官并不止帕爾一人,但只有帕爾認為被告全員無罪,從根本上否定東京審判。
季南“極易遭致誤解”的警覺并非杞憂。帕爾“豐富征引”、長達1200余頁的“意見書”,在東京審判宣判之前已為被告和辯護方所知,以后在日本被廣泛引用,還不斷以各種形式反復出版,成為否定東京審判議論的最重要的法理“依據(jù)”和“道義”源泉。雖然詳盡反映檢方觀點的東京審判庭審記錄日后得以出版(日文版,1968年由雄松堂影印出版;英文版,1981年由加蘭德、1998-2006年由梅倫出版社兩次出版),但否定觀點久已先入為主、“深入人心”。
在此僅舉一例。開庭不久,日本辯護團副團長清瀨一郎、美國人辯護律師佛內(nèi)斯、布萊克尼等人就法庭管轄權問題提出了連篇累牘的尖銳質(zhì)疑,考慮到辯護方的無休止糾纏將使審判無法正常進行,庭長韋伯宣布對管轄權問題“全部駁回”。長時間來日本否定派在認為東京審判不合法的同時,也一直強調(diào)檢方和法庭對管轄權質(zhì)疑的充耳不聞,粗暴拒絕。影響所及,東京審判是“勝者的審判”的印象日益強化。其實翻開庭審記錄便可清楚看到,對管轄權的質(zhì)疑,不僅季南作了有針對性的說明,英國檢察官科明斯結合國際法權威著作和近代以來的國際法、國際條約有關發(fā)動戰(zhàn)爭和戰(zhàn)爭犯罪的規(guī)定也作了充分說理的回應。
季南刊布“檢方極為慎重準備的詳細資料”的建議由于當時冷戰(zhàn)的國際形勢而未能實現(xiàn),錯過了第一時間制止否定東京審判論調(diào)泛濫的時機。但季南作為東京審判檢方代表的建議今天仍有意義。它告訴我們:作為對日本戰(zhàn)爭罪行定讞的最主要審判,東京審判雖然隨著它的宣判、執(zhí)行而告一段落,但東京審判并沒有因此而“結束”;從法庭之內(nèi)的辯護方到法庭之外的否定派,也并沒有因為1948年11月12日16點12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閉庭而停止對判決以至于審判本身合法性的攻擊和否定。因此,聯(lián)合國對日審判的正當性,從更大處說二次大戰(zhàn)東亞戰(zhàn)場的歷史定位,并沒有一勞永逸地獲得解決,還需要我們通過不斷努力加以維護。
從被害時間之長、地域之廣、損失之大而言,中國都是東亞戰(zhàn)場的最大受害國,中國和東京審判本應有最密切的關系,本應占據(jù)著評價、解釋東京審判的中心位置,但長期以來中國學界對東京審判的研究少之又少,和西方、日本對東京審判的研究比,我們大大落于人后,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國迄今沒有出版東京審判的基本文獻。而在浩如煙海的東京審判檔案文獻中,庭審記錄是居于最重要地位的核心文獻。所以,作為東京審判研究的第一步,編纂出版《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是當務之急。這一步我們已走晚,但晚了也要走,晚了更要走。
(作者:上海交通大學東京審判研究中心主任)
反省歷史才能防止歷史錯誤重演
楊天石
1945年7月,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即將勝利前夕,中、美、英三國政府發(fā)表《波茨坦公告》,促令日本武裝部隊盡速無條件投降,其第六項規(guī)定:“欺騙及錯誤領導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權及勢力,必須永遠剔除。”第十項規(guī)定,對于戰(zhàn)犯,“將處以嚴厲之法律制裁”。同年9月2日,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及日本帝國大本營在投降書上簽字,接受《波茨坦公告》,保證忠實履行其條款。次年,同盟國決定由中、美、英、蘇、澳、加、法、荷、新、印度、菲等11個國家各自推薦一名法官,組成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犯有“破壞和平罪”“戰(zhàn)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的日本戰(zhàn)犯。凡參與策劃或執(zhí)行上述罪行的領導者、組織者、教唆者及共犯者均在其列。自1946年5月起,至1948年11月止,法庭以兩年半時間,開庭818次,出庭證人419名,書面證人770名,受理證據(jù)4300件以上,共審判甲級戰(zhàn)犯28名,確定對日本首相東條英機,中國派遣軍參謀長板垣征四郎,駐緬甸總司令木村兵太郎,陸軍大將土肥原賢二,首相兼外相廣田弘毅,華中派遣軍總司令松井石根,陸軍中將武藤章等七人處以絞刑,對陸軍大將荒木貞夫、梅津美治郎等16人處以終身監(jiān)禁,對外相東鄉(xiāng)茂德和重光葵分別處以20年或7年有期徒刑。這是國際正義對法西斯邪惡勢力的審判。它雖然有缺點,有不徹底的地方,但是,它確定了日本對華和對亞洲戰(zhàn)爭的侵略性質(zhì),打擊和清算了日本軍國主義分子,確立了追究侵略戰(zhàn)爭中個人應當擔負責任等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既是法律裁決,也是歷史裁決。
然而,多年來,日本國內(nèi)的右翼勢力并不愿意接受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裁決。他們總是想方設法,這樣或那樣地美化日本所推行的對中國和亞洲的侵略戰(zhàn)爭,為被處死和判刑的戰(zhàn)爭罪犯翻案,以圖最終推翻遠東軍事法庭所做的正義判決。有人把日軍對中國的侵略稱為“進入”,對東南亞的侵略稱為“解放”。日本東京的靖國神社至今還供奉著14名日本甲級戰(zhàn)犯的“神位”,那里的書亭還在公然出售攻擊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為“非法”的著作。每年都有日本政府的要員和議員前去參拜。日本政府居然有官員說:“戰(zhàn)爭是雙方都做了壞事”,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值得懷疑”。今年10月18日,前去參拜靖國神社的國會議員居然有67人之多。被處絞刑的大特務土肥原是日本岡山人。1985年我訪問日本,在岡山地方居然還發(fā)現(xiàn)了當?shù)貫橥练试热藰淞⒌募o念碑。這真是“斯可忍,孰不可忍”的嚴重事情!
近年來,我和美國哈佛大學的傅高義教授、日本慶應大學的山田辰雄教授三人,共同發(fā)起進行一項世界性的課題《中日戰(zhàn)爭國際共同研究》,參加者有中國、美國、日本、英國、加拿大、俄羅斯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學者,已經(jīng)開過四次國際討論會。與會日本學者大都和我們持相同或相近的觀點,但是,也有個別文章反映日本右翼的觀點或影響,例如,把日本掠奪中國的圖書、文物稱為“保護”,認為日軍在中國實行“燒光、殺光、搶光”政策是因為“恐懼、緊張”等。這就說明,日本右翼勢力的觀點對歷史學,特別是對一些年輕的日本學者還有影響。學術可以爭鳴,但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所確定的原則絕不允許否定或動搖。
歷史是最好的教科書,也是最好的政治指南和人生指南。正視歷史,總結歷史經(jīng)驗,認真反省歷史,可以端正今后前進的步伐和方向,防止歷史上的錯誤重演。多年來,中國和國際歷史學界對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已經(jīng)做過許多研究,我國先后出版了東京審判親歷法官梅汝璈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梅汝璈日記》、《梅汝璈法學文集》,出版了東京審判中國檢察官向哲濬和首席顧問倪征的部分著作,但是,大家的共同困難是原始資料,特別是第一手資料出版還太少?,F(xiàn)在國家圖書館和上海交通大學聯(lián)手,以英文原文形式影印出版近5萬頁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庭審記錄》,完整地再現(xiàn)了東京審判的全貌和全過程,將有助于人們對這一世紀性的審判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對中國抗日戰(zhàn)爭史和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史的研究。一切善良的、愛好世界和平的人,包括廣大日本人民,會從這些資料中得到啟示,而少數(shù)夢想重走,或變相重走軍國主義老路的日本右翼政客也可以從這些資料中得到教訓。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學部委員)
原文轉(zhuǎn)載于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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