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碩士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復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jù)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如果對評卷結果有異議,可向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jīng)審查同意并核準其身份后,由查詢單位委派專人進行復核。復核僅限于漏判、加分錯誤、登分環(huán)節(jié),不重新閱卷。具體要求如下:
提交復核申請時間:2月22日—2月23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6:30
領取復核結果時間:2月26日
地點:北京理工大學研究生教學樓216房間。
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請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件,按照以上時間、地點提交復核申請及領取復核結果,其它時間不接受考生的成績復核工作。若考生委托他人復核成績,被委托人需攜帶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及委托人的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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