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考試是國際中文教育碩士生入學考試科目之一,是由國際中文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統(tǒng)一制定考試大綱,教育部授權的各國際中文教育碩士培養(yǎng)院校自行命題的選拔性考試。本考試大綱的制定力求反映國際中文教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的特點,科學、公平、準確、規(guī)范地測評考生的相關知識基礎、基本素質和綜合能力。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考試的目的是測試考生相關的中外文化、教育學、心理學、跨文化交際的基礎知識、基本素養(yǎng)及書面語表達能力。
二、評價目標
(1)要求考生具有與國際漢語教學相關的中外文學、文化及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
(2)要求考生具有與國際漢語教學相關的教育學、心理學和語言教學基礎知識。
(3)要求考生具有較強的文字材料理解能力和書面語表達能力。
三、考試內容
漢語國際教育基礎能力考試由“教育學”、“心理學”、“語言教學”,“文學”、
“文化”、“學術寫作”六部分組成。
(一)教育學
教育學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 教育學基本概念
2. 教育學基本原理
(二)心理學
心理學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心理學基本概念
2.心理學基本原理
(三)語言教學
語言教學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第二語言習得
2.教學法
(四)文學
文學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中國古代文學
2.中國現(xiàn)當代文學
3.外國文學
(五)文化
文化部分測試以下內容:
1.中國文化基礎知識
2.外國文化基礎知識
3.跨文化交際基礎知識
(六)學術寫作
學術寫作部分測試以下內容:命題或材料分析寫作
四、考試形式和試卷結構
(一)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試卷由試題和答題紙組成。答案必須寫在答題紙相應的位置上。
(三)試卷滿分及考查內容分數(shù)分配
試卷滿分為150分。具體內容分值如下:
(1) 教育學:15分
(2) 心理學:15分
(3) 語言教學:30分
(4) 文學:30分
(5) 文化:20分
(6) 學術寫作:40分
(四)試卷題型比例
一般采用以下題型:
(1) 術語解釋題
(2) 選擇題
(3) 填空題
(4) 簡答題
(5) 論述題
(6) 分析題
(7) 學術寫作
(五)參考書目
1.張樂天.《教育學》(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2.李傳銀.《普通心理學》(第二版).科學出版社.2012
3.劉珣.《對外漢語教育學引論》.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2000
4.王建勤.《第二語言習得研究》.商務印書館.2014
5.袁行霈.《中國文學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6.錢理群.《中國現(xiàn)代文學三十年》.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7.洪子誠.《中國當代文學史》(修訂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8.鄭克魯.《外國文學史》(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9.程裕幀.《中國文化要略》(第四版).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7
10.胡文仲.《跨文化交際學概論》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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