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加強對于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zhì)量的監(jiān)督

  為了保證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質(zhì)量,2014年3月17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正式發(fā)布,以下為《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通知及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guān)于印發(fā)《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的通知

  學位[2014]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學位委員會、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中共中央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各學位授予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實施《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guān)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保證我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zhì)量,特制定《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F(xiàn)將該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附件: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

  2014年1月29日

 

  附件:

  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辦法

 

  第一條為保證學位授予質(zhì)量,做好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博士學位論文抽檢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碩士學位論文抽檢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其中,軍隊系統(tǒng)學位論文抽檢由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

  第三條學位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范圍為上一學年度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論文,博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比例為10%左右,碩士學位論文的抽檢比例為5%左右。

  第四條博士學位論文抽檢從國家圖書館直接調(diào)取學位論文。碩士學位論文的抽取方式,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學位委員會自行確定。

  第五條按照學術(shù)學位和專業(yè)學位分別制定博士學位論文評議要素和碩士學位論文評議要素。

  第六條每篇抽檢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進行評議,專家按照不同學位類型的要求對論文提出評議意見。

  第七條3位專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第八條3位專家中有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再送2位同行專家進行復評。2位復評專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專家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論文,將認定為“存在問題學位論文”。

  第九條專家評議意見由各級抽檢部門向?qū)W位授予單位反饋。碩士學位論文抽檢的專家評議意見還應同時報送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第十條學位論文抽檢專家評議意見的使用。

  (一)學位論文抽檢專家評議意見以適當方式公開。

  (二)對連續(xù)2年均有“存在問題學位論文”,且比例較高或篇數(shù)較多的學位授予單位,進行質(zhì)量約談。

  (三)在學位授權(quán)點合格評估中,將學位論文抽檢結(jié)果作為重要指標,對“存在問題學位論文”比例較高或篇數(shù)較多的學位授權(quán)點,依據(jù)有關(guān)程序,責令限期整改。經(jīng)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視為不能保證所授學位的學術(shù)水平,將撤銷學位授權(quán)。

  (四)學位授予單位應將學位論文抽檢專家評議意見,作為本單位導師招生資格確定、研究生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jù)。

  第十一條學位論文抽檢堅決排除非學術(shù)因素的干擾,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擾抽檢工作的正常進行,參與評議工作的專家要公正公平,獨立客觀地完成評議工作。

  第十二條本辦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考資格評估
請?zhí)峁┮韵滦畔?,招生老師會盡快與您聯(lián)系。符合報考條件者為您提供正式的報名表,我們承諾對您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相關(guān)文章

0/300
精彩留言

熱門學校

更多

熱門專題

2025年上海交通大學在職研究生學費詳解 2025年在職研究生報名時間、報名入口、報考條件 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專業(yè)碩士畢業(yè)證書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