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修訂印發(fā)《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
來源:在職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1-01-15 17:28:44
近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修訂印發(fā)《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辦法》明確,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分為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新增學位授權點獲得學位授權滿3年后,均應當接受專項合格評估,周期性合格評估每6年進行一輪次。評估結果作為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測“雙一流”建設和地方高水平大學及學科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
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
(2020年7月30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修訂)
第一條為保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做好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其暫行實施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中的學位授權點是指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的可以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學科和專業(yè)學位類別。
第三條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遵循科學、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底線思維,以研究生培養(yǎng)和學位授予質量為重點,學科條件保障與人才培養(yǎng)質量提升相統(tǒng)一。
第四條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是我國學位授權審核制度和研究生培養(yǎng)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
?。ㄒ唬┬略鰧W位授權點獲得學位授權滿3年后,均應當接受專項合格評估。
?。ǘ┲芷谛院细裨u估每6年進行一輪次,每輪次評估啟動時,獲得學位授權滿6年的學位授權點和專項合格評估結果達到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均應當接受周期性合格評估。
第五條周期性合格評估分為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和教育行政部門抽評兩個階段,以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主。學位授予單位應在每輪次評估第1年底前確認參評學位授權點,確認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于第5年底前完成自我評估;學位授權點未確認參評或未開展自我評估的情形將作為確定周期性合格評估結果的重要依據(jù)。教育行政部門在每輪次評估第6年開展抽評。
第六條博士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實施,碩士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由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軍隊所屬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由軍隊學位委員會組織實施。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基本條件為啟動當期評估時正在執(zhí)行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
第七條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為診斷式評估,是對本單位學位授權點建設水平與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全面檢查。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全面檢查學位授權點辦學條件和培養(yǎng)制度建設情況,認真查找影響質量的突出問題,在自我評估期間持續(xù)做好改進工作,凝練特色。鼓勵有條件的學位授予單位將自我評估與自主開展或參加的相關學科領域具有公信力的國際評估、教育質量認證等相結合。
第八條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基本程序
?。ㄒ唬└鶕?jù)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工作指南,結合本單位和學位授權點實際,制定自我評估實施方案。
?。ǘ┙M織學位授權點進行自我評估,應建立有學校特色的自我合格評估指標體系,對師資隊伍、學科方向、人才培養(yǎng)數(shù)量質量和特色、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學術交流、條件建設和制度保障等進行評價。把編制本單位《研究生教育發(fā)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作為自我評估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貫穿自我評估全過程?!堆芯可逃l(fā)展質量年度報告》和《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經(jīng)脫密處理后,應在本單位門戶網(wǎng)站發(fā)布。
?。ㄈ└鶕?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制訂的數(shù)據(jù)標準,定期采集學位授權點基本狀態(tài)信息,加強對本單位學位授權點質量狀態(tài)的監(jiān)測。
?。ㄋ模┙M織校內外專家通過查閱材料、現(xiàn)場交流、實地考察等方式,對學位授權點開展評議,提出診斷式意見。專業(yè)學位授權點評議專家中,行業(yè)專家一般不少于專家人數(shù)的三分之一。
?。ㄎ澹└鶕?jù)專家評議意見,提出各學位授權點的自我評估結果,自我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作出自我評估結果所依據(jù)的標準和要求不得低于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基本條件。對自我評估“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一般應在自評階段結束前完成自主整改,整改后達到合格的按“合格”上報自我評估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按“不合格”上報自我評估結果。根據(jù)各學位授權點評議結果和整改情況,形成《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
?。┟枯喼芷谛院细裨u估的第3年和第6年的3月底前,應當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報送參評學位授權點截至上一年底的基本狀態(tài)信息。
?。ㄆ撸┟枯喼芷谛院细裨u估第6年3月底前,向指定信息平臺上傳自我評估結果、自我評估總結報告、專家評議意見和改進建議,以及參評學位授權點連續(xù)5年的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
第九條教育行政部門抽評基本程序
?。ㄒ唬┏樵u工作的組織
抽評博士學位授權點的名單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確定,委托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以下簡稱學科評議組)和全國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專業(yè)學位教指委)組織評議。抽評名單確定后,應通知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專家組和學位授予單位。抽評碩士學位授權點的名單及其評議由各省級學位委員會分別組織。
?。ǘ┙逃姓块T在自我評估結果為“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范圍內,按以下要求確定抽評學位授權點:
1. 抽評學位授權點應當覆蓋所有學位授予單位;
2. 各一級學科和專業(yè)學位類別被抽評比例不低于被抽評范圍的30%,現(xiàn)有學位授權點數(shù)量較少的學科或專業(yè)學位類別視具體情況確定抽評比例;
3. 評估周期內有以下情形的,應加大抽評比例:
?。?)發(fā)生過嚴重學術不端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
(2)存在人才培養(yǎng)和學位授予質量方面其他問題的學位授予單位;
4. 評估周期內學位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學位授權點。
?。ㄈ┰u議專家組成
學科評議組、專業(yè)學位教指委和省級學位委員會設立的評議專家組(以下統(tǒng)稱專家組),是開展學位授權點評議的主要力量。每個專家組的人數(shù)應為奇數(shù),可根據(jù)評估范圍內學位授權點的學科或專業(yè)學位類別具體情況,增加同行專家參與評估。評議實行本單位專家回避制。
?。ㄋ模<医M制定評議方案,確定評議的基本標準和要求,報負責抽評的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通知受評單位。抽評的基本標準和要求不低于周期性合格評估基本條件。
?。ㄎ澹┰u議方式和評議材料。專家組應根據(jù)本辦法制定議事規(guī)則。專家評議以通訊評議方式為主,也可根據(jù)需要采用會議評議方式開展。評議材料主要有《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學位授權點基本狀態(tài)信息表、學位授予單位《研究生教育發(fā)展質量年度報告》、《學位授權點建設年度報告》、近5年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自評專家評議意見和改進建議,以及專家組認為必要的其他評估材料。
?。┰u議結果。每位抽評專家審議抽評材料,對照本組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標準,對學位授權點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評議意見,以及具體問題和改進建議。專家組應匯總每位專家意見,按照專家組的議事規(guī)則,形成對每個學位授權點的評議結果。全體專家的1/2以上(不含1/2)評議意見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評議結果為“不合格”,其他情形為“合格”。
博士學位授權點的評議情況、評議結果及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具體改進建議由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向受評單位反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受理和處理受評單位的異議。碩士學位授權點評議的相關情況、評議結果及可能產(chǎn)生的后果、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具體改進建議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向受評單位反饋,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受理和處理受評單位的異議。
(七)學科評議組、專業(yè)學位教指委和省級學位委員會根據(jù)評議情況和異議處理結果,形成相應學位授權點抽評意見和處理建議,編制評估工作總結報告,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報送。
?。ò耍﹪鴦赵簩W位委員會辦公室可在抽評期間適時組織對抽評工作的專項檢查。
第十條異議處理
?。ㄒ唬W位授予單位如對具體學位授權點評議結果存有異議,應按評估方案要求,博士學位授權點向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提出申訴,碩士學位授權點向省級學位委員會提出申訴,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材料。
(二)博士學位授權點的異議,有關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應當會同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進行處理,組織本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成員成立專門小組進行實地考察核實,確有必要的可約請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之外的同行專家。實地考察的規(guī)程和要求由專門小組制訂。碩士學位授權點由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專門小組進行實地考察核實。
?。ㄈ┎┦繉W位授權點異議處理專門小組結束考察后應向本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報告具體考察意見。
(四)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經(jīng)充分評議后,形成博士學位授權點的抽評意見和處理建議。省級學位委員會根據(jù)專家組評議意見及專門小組的考察報告,審議形成碩士學位授權點的抽評意見和處理建議。
第十一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學位授予單位自我評估結果,以及學科評議組、專業(yè)學位教指委、省級學位委員會抽評結果,進行形式審查。
對形式審查發(fā)現(xiàn)問題的,請有關學科評議組或專業(yè)學位教指委進行核實并補充相關材料;對審查通過的,按以下情形提出處理建議:
?。ㄒ唬τ腥缦虑樾沃坏膶W位授權點,提出繼續(xù)授權建議:
1. 自我評估結果為“合格”且未被抽評的學位授權點;
2. 抽評專家表決意見為“不合格”的比例不足1/3的學位授權點。
?。ǘτ腥缦虑樾沃坏膶W位授權點,提出限期整改建議:
1. 自我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
2. 抽評專家表決意見為“不合格”的比例在1/3(含1/3)至1/2(含1/2)之間的學位授權點。
?。ㄈΤ樵u專家表決意見為“不合格”的比例在1/2(不含1/2)以上的學位授權點,提出撤銷學位授權建議。
第十二條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向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報告學位授權點周期性合格評估完成情況及有關學位授權點處理建議。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有關材料,作出是否同意相關處理建議的決定。有關決定向社會公開。
第十三條評估結果使用
?。ㄒ唬┙逃姓块T將各學位授予單位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作為教育行政部門監(jiān)測“雙一流”建設和地方高水平大學及學科建設項目的重要內容,作為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學位授權點增列的重要依據(jù)。
?。ǘW位授予單位可在周期性合格評估自我評估階段,根據(jù)自我評估情況,結合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和自身發(fā)展情況,按學位授權點動態(tài)調整的有關辦法申請放棄或調整部分學位授權點。學位授予單位不得在抽評階段申請撤銷周期性合格評估范圍內的學位授權點。
?。ㄈτ诔蜂N授權的學位授權點,5年內不得申請學位授權,其在學研究生可按原渠道培養(yǎng)并按有關要求授予學位。
?。ㄋ模┫奁谡牡膶W位授權點在規(guī)定時間內暫停招生,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博士學位授權點接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的復評;碩士學位授權點接受有關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的復評。復評合格的,恢復招生;達不到合格的,經(jīng)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撤銷學位授權。根據(jù)抽評結果作限期整改處理的學位授權點,在整改期間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
第十四條專項合格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委托學科評議組和專業(yè)學位教指委實施。
?。ㄒ唬m椇细裨u估標準和要求不低于被評學位授權點增列時所遵循的學位授權點申請基本條件。
?。ǘ┰u估結果按本辦法第十一、十三條之規(guī)定進行處理,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復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組織。
?。ㄈ┪唇邮苓^合格評估(含專項合格評估和周期性合格評估)的學位授權點,正在接受專項合格評估的學位授權點,以及接受專項合格評估但評估結果未達到合格的學位授權點,不得申請撤銷學位授權。
第十五條學位授予單位應當保證自我評估材料的真實可信,評估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學位授權點,將被直接列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
第十六條各有關單位、組織、專家和相關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評估紀律與廉潔規(guī)定,堅決排除非學術因素的干擾,對在評估活動中存在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jù)有關紀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
第十七條省級學位委員會、軍隊學位委員會和學位授予單位,可根據(jù)本辦法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2014年1月印發(fā)的《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辦法》(學位〔2014〕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