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師范大學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濟南,是一所學科專業(yè)齊全、學位體系完備、師資人才充沛、社會聲譽優(yōu)良的綜合性高等師范院校。1981年3月,學校被確定為山東省重點高等學校。2012年11月,學校被確定為山東省首批重點建設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yǎng)特色名校。2014年3月,學校被批準為山東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11月,學校獲評第一屆全國文明校園。2020年12月,學校位列山東省高水平大學“沖一流”建設高校榜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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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計劃
擬招生人數(shù):14人
最終錄取人數(shù)將根據(jù)教育部正式下達的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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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ㄒ唬┲腥A人民共和國公民。
?。ǘ碜o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ㄈ┥眢w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ㄋ模┛忌鷮W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wǎng)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我校根據(jù)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所有學歷均須從學信網(wǎng)可查或者出具學歷認證報告,在國(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五)報考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為定向就業(y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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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共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網(wǎng)上報名階段。
網(wǎng)上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忌鷪竺麜r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wǎng)”(公網(wǎng)網(wǎng)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網(wǎng)址:https://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wǎng)”)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wǎng)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wǎng)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點是辦理網(wǎng)上報名和網(wǎng)上確認手續(xù),安排考場,組織考試的地點。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非全日制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山東師范大學報考點(代碼為3769)僅接受駐地在濟南市的所有高校的報考山東師范大學的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工作或戶籍在濟南市的報考山東師范大學的其他考生。具體要求詳見《山東師范大學報考點公告》。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wǎng)”調劑服務系統(tǒng)了解我校的調劑辦法、計劃余額等信息,并按相關規(guī)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4.考生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wǎng)上校驗,考生可上網(wǎng)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wǎng)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wǎng)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
8.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wǎng)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9.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wǎng)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忌蚓W(wǎng)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第二階段為網(wǎng)上確認階段。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wǎng)上核對并確認其網(wǎng)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wǎng)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jù)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2.考生網(wǎng)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工作人員,根據(jù)核驗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wǎng)上報名編號等,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具體要求請考生及時關注對應報考點公告。
山東師范大學報考點實行網(wǎng)上確認,具體日程安排、流程、需提交材料等內容請及時關注《2024年山東師范大學報考點網(wǎng)上確認須知》。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wǎng)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jīng)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5.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6.我校和報考點應當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wǎng)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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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初試
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wǎng)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wǎng)”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初試時間: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試科目:
?、?01思想政治理論
?、?04英語(二)
③333教育綜合(國家統(tǒng)考)
④903教育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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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復試
復試筆試科目:心理統(tǒng)計與測量。
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普通心理學;心理學研究方法。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xiàn)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yè)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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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調劑
根據(jù)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及一志愿考生擬錄取情況,我校部分專業(yè)需要進行調劑。具體調劑要求、調劑程序、調劑人數(shù)、調劑時間等內容詳見我?!?024年碩士研究生調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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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錄取
學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各省級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jù)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錄取辦法詳見我?!?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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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學制
基本學制全部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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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學費標準
20000元/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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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違規(guī)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初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guī)則》及各考點考場紀律;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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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
1.招生目錄公布的擬接收推免生人數(shù)最終以實際接收人數(shù)為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統(tǒng)一安排住宿。
3.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