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從1919年建校起,本著“文以治國,理以強國,商以富國”的辦學指導思想,強調法律、政治、經濟等多學科密切結合。在南開大學的歷史上,法學學科先后隸屬南開大學的政治經濟學院和法商學院。二十世紀二十至四十年代,著名學者和法律專家梅汝璈、徐謨、肖公權、王贛愚、張金鑒等先后任教于南開。1980年,南開大學建立法學系,首任系主任潘同龍教授。1985年,著名法學家李光燦教授調入南開大學,領銜成立了南開大學法學研究所,并擔任名譽所長,法學家呂世倫教授擔任首任所長。高爾森教授在國內較早開展了國際經濟法研究,自1985年開始培養(yǎng)研究生。1995年成立國際經濟法研究所,高爾森教授擔任首任所長。南開大學于1994年按法學門類組建包括法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學科在內的法政學院,于2004年5月按法學一級學科成立法學院。現(xiàn)任院長左海聰教授。
南開法學于1984年獲得國際經濟法碩士學位授予權,1999年獲得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予權,2011年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2012年獲批天津市法學一級重點學科,建有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和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yǎng)基地,是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南開大學人權研究中心的依托單位之一和“985工程”建設項目單位。